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选派优秀教师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中小学支教的通知
录入者:yishuijing 人气指数:次 发布时间:2016年07月07日
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选派优秀教师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支教的通知
各设区市教育局,福州一中、福师大附属中学: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、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闽教财〔2016〕13号)精神,为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,经研究,决定今年继续选派一批省市优质校骨干教师赴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(以下简称重点县)支教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名额安排
共100人,从全省9个设区市和福州一中、福师大附属中学等省市优质校中选派,具体名额安排详见附件1。
二、支教时间
1学年(按10个月计),从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。
三、选派条件
支教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:非重点县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,年龄50周岁以下、身体健康,且有3年以上教龄和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(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)。
- 支教要求
支教教师应通过承担学科教学任务,开设讲座、公开课、示范课,参与校本研修、集体备课、班队和家访等活动,积极为提升所在支教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服务。不得安排支教教师专职承担后勤管理等与教学无关的工作。
五、政策待遇
省财政按照每人2万元/学年的标准拨付支教工作经费,主要用于支教教师生活补助、往返交通补贴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相关支出。每位支教教师生活补助为1500元/月,由重点县按月先行支付;其余5000元由重点县统筹安排,用于购买保险等与支教工作、生活相关的支出。
赴重点县支教工作时间计入支教教师农村任(支)教年限和担任班主任的年限;支教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,按原学校执行的岗位工资执行,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满教学工作量计算,并享受班主任津贴。其他有关政策待遇按照派出设区市的有关支教政策执行。
六、组织管理
(一)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支教工作。具体选派工作由重点县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和对口市、省属校共同负责。重点县所在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收集、汇总所辖重点县支教需求,与对口市、省属校协商确定支教学科、学段和教师,并指导重点县做好支教教师的工作、生活安排等工作。有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。
(二)各设区市教育局、省属校要主动与重点县所在设区教育局联系,尽可能满足重点县的支教需求。设区市教育局应对支教教师推荐人选进行条件审核,选派优秀教师承担支教任务。
(三)各重点县应做好支教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,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按月支付支教教师生活补助,并安排好住宿,为支教教师专心开展支教工作创造良好条件。
(四)请重点县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应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《2016-2017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汇总表》、2016年8月25日前上一年度的支教执行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5)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(含电子版)。
附件:1.2016-2017学年赴重点县支教名额分配表
2.各设区市教育局支教工作联系人
3.2016-2017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推荐表
4.2016-2017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汇总表
5.2015-2016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执行情况汇总表
福建省教育厅
2016年6月22日
(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:林小文,联系电话:0591-87091493,邮箱:a87091493@163.com,地址: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,邮编:350003。)
附件1
2016-2017学年赴重点县支教名额分配表
| 设区市 | 重点县 | 对口单位及名额 | 支教总人数 | 
| 福州市 | 永泰县 | 福州市教育局5人 | 5 | 
| 漳州市 | 诏安县 | 漳州市教育局10人 厦门市教育局5人 | 15 | 
| 云霄县 | |||
| 平和县 | |||
| 南平市 | 政和县 | 南平市教育局10人 泉州市教育局10人 福州一中1人(政和县) | 21 | 
| 松溪县 | |||
| 光泽县 | |||
| 浦城县 | |||
| 顺昌县 | |||
| 三明市 | 宁化县 | 三明市教育局10人 莆田市教育局10人 | 20 | 
| 建宁县 | |||
| 明溪县 | |||
| 清流县 | |||
| 泰宁县 | |||
| 宁德市 | 寿宁县 | 宁德市教育局16人 福州市教育局7人 福师大附中1人(柘荣县) | 24 | 
| 周宁县 | |||
| 霞浦县 | |||
| 屏南县 | |||
| 柘荣县 | |||
| 古田县 | |||
| 龙岩市 | 武平县 | 龙岩市教育局10人 厦门市教育局5人 | 15 | 
| 长汀县 | |||
| 连城县 | 
附件2
各设区市教育局支教工作联系人
| 派出单位 | 姓名 | 电话 | 手机 | 邮箱 | 
| 福州一中 | 连素敏 | 0591-87429087 | 18950421733 | 775747504@qq.com | 
| 福师大附中 | 李明哲 | 0591-83440495 | 13605949420 | 8760062@qq.com | 
| 福州 | 黄翔 | 0591-83373525 | 13675019180 | 956855316@qq.com | 
| 厦门 | 洪博友 | 0592-2135597 | 13950026267 | 1595994198@QQ.com | 
| 泉州 | 陈劲文 | 0595-22777351 | 18965523098 | cjw686996@163.com | 
| 莆田 | 薛朝伟 | 0594-2684682 | 13706092533 | ptsjyjrsk@163.com | 
| 漳州 | 王佩贞 | 0596-2049362 | 13806935628 | 13806935628@126.com | 
| 南平 | 叶春林 | 0599-8832344 | 13960600583 | Ye8832344@163.com | 
| 三明 | 李宜韬 | 0598-8222954 | 13860555880 | smjyrsk@163.com | 
| 宁德 | 谷曼菲 | 0593-2915658 | 15860680518 | nd2915658@163.com | 
| 龙岩 | 苏红 | 0597—2321965 | 13850609126 | lysjyjrsk@126.com | 
附件3
2016-2017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推荐表
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教龄 | ||||||||||||
| 工作单位 | 职称/职务 | ||||||||||||||
| 任教学段和学科 | 政治面貌 | ||||||||||||||
| 毕业学校及专业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||||||
| 工作 简历 | |||||||||||||||
| 派出单位意见 | 公章: 年 月 日 | 县(市、区)教育局意见 | 公章: 年 月 日 | 设区市教育局意见 | 公章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
本表一式2份,由派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存档。
附件4
2016-2017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汇总表
| 重点县所在设区市教育局: (盖章) 填报人: 联系电话: 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
| 序号 | 支教教师基本信息 | 支教信息 | ||||||||
| 姓名 | 性别 | 年龄 | 职称 | 派出学校 | 支教学校 | 学校所在县、 乡/镇 | 学段 | 年级 | 学科或领域 | |
| 注:1.“学段”栏填写学前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。2.“年级”栏填写具体年级,如小学五年级写五年级,初中二年级写初二。 | ||||||||||
附件5
2015-2016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执行情况汇总表
| 重点县所在设区市教育局: (盖章) 填报人: 联系电话: 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 | ||||||||
| 序号 | 支教教师信息 | 支教信息 | ||||||
| 姓名 | 派出学校 | 支教学校 | 学校所在县、 乡/镇 | 学段 | 年级 | 学科或领域 | 支教时间 | |
| 注:1.“姓名”栏填写2015-2016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姓名。2.“学段”栏填写学前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。3.“年级”栏填写具体年级,如小学五年级写五年级,初中二年级写初二。4.“支教时间”栏填写到岗支教起止时间。 | ||||||||
(依申请公开)
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印发
